- 常安;毛荣;
从民族地区法律援助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来看,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利于增强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可以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司法保障的着力点之一。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分别从国家、公民、社会三个层面,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制度载体、夯实认知基础、巩固社会基础,为各族群众增强“五个认同”创造条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民族地区法律援助需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要求,尤其要重视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作用。
2025年06期 No.276 147-15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81K] [下载次数:3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3 ] - 王斐;张小康;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要求将自然与人文遗迹保护补偿从政策工具提升为法律规制,但传统财产权补偿理论难以为此提供充分的法理支撑。“财产权本来效用”理论因效用内涵的高度模糊性而陷入循环论证;“特别牺牲”理论虽突破效用困境,却因判断标准的主观性、静态补偿模式与动态保护需求的冲突以及私有财产权根基与遗迹公共性本质的错位而遭遇实践悖反;“状况拘束性”理论虽以客观约束消解主观判断,却因补偿逻辑断裂而无法回应区域发展权失衡问题。这些理论的系统性失灵源于其根植于个体财产权限制的逻辑起点,无法承载生态环境法典整体性保护与公平正义的双重目标。应当跳出传统理论窠臼,将补偿的法理根基从财产权限制的被动回应转向对自然与人文遗迹权属主体履行高标准“社会义务”所致不公损失的积极矫正。此项社会义务植根于宪法的社会主义原则,其高标准要求在引发区域发展权失衡与个体“超义务行为”激励缺失时,触发补偿请求权的生成。据此,生态环境法典应构建一项独立的补偿请求权,通过承认“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回应宏观分配失衡,通过区分“法定义务”与“超义务行为”激励微观保护善行,并配置涵盖系统性保护客体、多元化补偿内容的完整制度框架。
2025年06期 No.276 158-17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95K] [下载次数:5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4 ] - 杨茹凯;
如何对环境法律责任进行体系整合与法典表达,已成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重要议题。环境法律责任以传统法为基础,主要涉及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环境行政法律责任以及环境刑事法律责任。在环境法体系对传统法体系进行承继、改良与创新的过程中,环境法律责任体系总体呈现出从核心向边缘扩散的逻辑。环境法学体系与传统部门法学亦表现为同构互补关系,对应着还原论与系统论相统一的方法论。基于此,可从价值理念、思维方法以及法典框架三个层面出发,递进式完善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编:首先,转变传统西方范式下人与自然相对立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融贯法典的价值理念;其次,注重类型化思维在法律责任编中的整体适用,集中体现为理念层面系统性和开放性的结合、规范层面法定性与裁量性的统一;最后,以传统法为参照系,大致遵循从边缘到核心的序列逻辑,构建具有层次性的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编基本框架,同时注重生态环境法典与传统部门法规范以及政党规范之间的衔接。
2025年06期 No.276 172-18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85K] [下载次数:4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4 ]